广东汕尾:首次公积金贷款买一手商品住房首付比例最低两成

来源:中国网 作者:柳暮雪 时间:2022-06-14 11:01 阅读量:8298   

日前,本报从广东省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汕尾市最近几天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在加大购房金融支持力度方面,《通知》提到,汕尾市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按照国家和省住房信贷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目前需要执行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至少25%,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普通住房,应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的政策金融机构应根据市场变化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

同时根据市场化和法治化原则,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金融机构要对经营稳健,风险可控,抵押物充足的优质项目给予合理的房地产开发贷款支持,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切实缓解房地产市场资金链运行压力

在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方面,《通知》显示,将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手商品房,首付比例最低为20%,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职工在汕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允许其从配偶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优化土地供应和施工许可,降低土地竞买保证金比例,将竞买保证金比例调整为不低于土地招拍挂底价的20%土地出让金自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至不低于50%,剩余价款支付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同时,实行征地立即开工加强前期土地准备,达到土地净出让条件工程可分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地下室,0.000以上三个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实现一拿地就开工

关于实行交房即发证,通知明确,实行房屋交易网上登记,纳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联办理的工作模式,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可申请办理交房即发证服务。

在加大人才住房支持力度方面,通知指出,高层次人才购买普通一手商品住房的,在缴纳定金并签订认购协议后,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所购住房首付款,不受汕尾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计划限制同时,高层次人才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申请提取自有住房公积金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

贷款额度上,高层次人才在汕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一类人才最高可享受现行贷款额度上限的4倍,即不超过160万元,二类人才最高可享受不超过现行贷款限额3倍,即不超过120万元,三类人才最高可享受不超过现行贷款限额2倍,即不超过80万元,四类人才最高可享受现行贷款限额的1.5倍,即不超过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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